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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住建部、應急管理部聯合發文:6月30日前建設工程消防審驗要全部完成移交!

          欄目:行業新聞 發佈時間:2019-03-30

          住建部、應急管理部聯合發文。

          明確,截止6月30,各地要完成建設工程消防審驗職能全部移交。




          消防審驗劃歸住建的“前世今生”

          2018年11月13日中國政府網官網公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通知提出: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後另行覈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現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劃入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城鄉規劃司,相應覈減行政編制20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名(含1名總規劃師)。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應覈減行政編制2名。

          三、將公安部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涉及消防部隊相關人員編制的劃轉待轉隸後另行覈定。

          調整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設機構15個,機關行政編制399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 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  2020 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 合併審批事項,對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爲一個審批事項。

          • 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責任制。

          • 制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範文本。地方政府分別制定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

          • 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覈,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併爲一個階段

          • 試點地區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也可以在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中探索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併爲一個階段。

          • 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性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

          • 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類管理,對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監管。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爲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加強信用分享,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 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

          • 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 整合建設覆蓋地方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

          • 2019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平臺的對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

          • 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各審批階段均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

          • 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爲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爲補充,以信用監管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 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 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對中介服務行爲實施全過程監管